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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浦区新青浦幼儿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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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所简介 上海市青浦区新青浦幼儿园坐落于新青浦花苑二区内,创建于2001年,是一所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幼儿园现有10个班级,托班1个、中大各3个。近年来幼儿园致力于创建欣赏教育园所文化,确立了“让幼儿在欣赏中快乐成长”的办园理念。 二、招生区域 青安路以东,外青松路以西,公园路以北,上达河以南。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入园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入园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按上述要求开展自主招生。 (3)如满足以上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剩余学额,则以同等条件下房产证的持有年限、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年限等条件依次排序。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本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园适龄幼儿招生方案就读。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人数与收费标准 共招3个小班,75名幼儿。 公办二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75元/月;伙食费13元/日。 五、招生报名流程 (一)5月7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二)5月9日-14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三)5月24日,其他公办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四)5月25日,26日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五)6月22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六)7月6日,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六、中大班转园插班 (一)转园或插班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 (二)转园或插班人数 中班:12名 大班:8名 (三)转园或插班排序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 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非本市户籍 5.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6.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适龄幼儿条件就读。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 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 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工作流程 电话登记——线下审核——入园通知 (五)具体安排 1.电话登记:家长根据公示的招生咨询电话与园所预约线下审核的时间。 2.线下审核:于5月25日26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的材料,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3.入园通知:7月13日之前发放入园通知。 七、园所联系方式 1.地址:外青松公路6048弄39号,新青浦花园二区内 2.电话:69718219(行政办)肖老师 3.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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